【考试内容】(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)
1、专业考试
【影视传媒系(影视学)】
初试:(A)语言表达;(B)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。
复试:(A)口试:构思阐述及新闻述评;(B)才艺展示;(C)即兴创作。
三试:(A)笔试:作品分析。
【影视传媒系(数字媒体)】
初试:(A)面试:艺术常识(B)面试:才艺特长展示(包括绘画、音乐、表演等项目,任选两项——工具、乐器自备)
复试:(A)口试:构思阐述(B)面试:电脑上机测试()笔试:电脑常识
三试:(A)笔试:广告作品分析(B)笔试:综合测试
说明:
“文学艺术基础知识”——考中外文学艺术基本知识、作家作品知识。
“构思阐述”——按题目构思有情节、人物与表现手法的故事,给一定的构思时间;针对一段新闻段落或新闻素材阐述自己的观点。
“即兴创作”——按照指定情景多人共同表现的情景小品,题目考试时指定。
“才艺展示”——个人最有代表性的个性才华展示。
“作品分析”——指定的文学作品文字分析或影视作品分析。
“电脑常识”——信息与计算机基础知识简单书面或上机测试。
【音乐系(音乐学)】
初试:考声乐者:(A)两首歌曲;(B)必考钢琴或器乐,乐曲一首(自带乐器)。
考钢琴者:(A)练习曲一首,乐曲一首;(B)必考声乐(歌曲一首)。
考器乐者:(自带乐器)(A)两首乐曲;(B)必考声乐(歌曲一首)。
复试:考声乐者:(A)两首歌曲;(勿与初试曲目重复)(B)必考钢琴或器乐(自带乐器),乐曲一首。
考钢琴者:(A)练习曲一首(曲目可重复);乐曲一首(勿与初试曲目重复);(B)必考声乐,歌曲一首。
考器乐者:(自带乐器)(A)两首乐曲(勿与初试曲目重复);加考视奏;(B)必考声乐,歌曲一首。
三试:(A)视唱练耳;(B)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。
说明:声乐考试自带伴奏人员,需招考单位伴奏,需交纳伴奏费。
【美术与书法系(书法方向)】
初试:临帖:(A)指定碑帖对临;(B)自选碑帖背临
复试:(A)创作:将指定内容写成书法作品;(B)口试:书法基础知识
三试:文化素质书面测试
【美术与书法系(美术学)】
初试:(A)速写,考察基础造型能力。
复试:(A)素描;(B)色彩。
三试:(A)命题创作;(B)面试。
说明:(1)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;(2)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。
“速写”——为人物动态速写;“素描”为头像;
“色彩”——为水粉、水彩静物写生;
【舞蹈系】
初试:(A)形体素质测试;(B)舞蹈基础:自备小节目表演;(C)乐感:听音乐即兴表演。
复试:(A)基本功测试;(B)自备舞蹈表演。
三试:舞蹈艺术常识测试。
2,文化考试
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,持我校所发文化考试准考证(4月10日发出),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,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考生文科应选择“3+历史、政治”科目组合,理科考生应选择“3+物理、化学”科目组合。广东省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组合为“3+历史”。(其中3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
【录取】
1、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,对考生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后,择优录取。
2、有发表作品者优先录取。
3、音乐专业按照专业分类的比例录取。
4、在同等成绩下,优先照顾边疆、山区、牧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、归侨,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、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、烈士子女、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报名、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。
2、新生入学后,将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复查,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地区、原单位。
3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系。
通讯地址:100875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l9号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(或艺术与传媒学院111信箱)
联系电话:(010)62209248
网址:www.bnu.edu.cn查询“艺术与传媒学院”
http://admission.bnu.edu.cn